160公斤宝石引出竹山版“无间道”

2012-06-21
编辑:绿松石

十堰竹山警方近日破获一起盗窃大案。此案的主犯是今年41岁的朱某,他是竹山县一名农民,曾因盗窃罪入狱,刑满释放后在外地打工。故事围绕他2011年回家过年时说起。

邀合伙 一夜洗劫加工厂

2011年1月,回乡过年的朱某在街头见街边一住户正在加工绿松石,顿起邪念,他找准机会进入屋内,抱走一块重约5公斤的绿松石,在当地居民罗某的帮助下藏匿了起来。次日下午,罗某姐夫李某以8000元买走这块绿松石。事后,朱某付给了罗某500元“好处费”,剩下的钱被他挥霍。

尝到甜头的朱某去年3月10日晚进入当地居民陈某家中,偷走15公斤半成品绿松石,以13000元的价格再度卖给李某。

2011年5月中旬的一天,朱某在宝丰街头碰到了喻某,得知最近绿松石行情好,朱某又手痒了,他和喻某决定去城里找点绿松石挣笔钱。次日一早,两人在潘口乡附近碰到了朱某的妻侄张某,张某正好在当地一家绿松石加工厂上班。在两人的游说下,张某提供了厂内绿松石的数量、质量、存放位置以及一些安保信息。5月23日晚11时许,在喻某配合下,朱某潜入工厂,将厂内纯度较高的绿松石洗劫一空。

朱某与喻某得手后回到喻某家中,一过秤,发现绿松石总重约有140公斤。

为吞赃 同伙假称遭盗窃

朱某直接给李某打电话。李某赶来验货后,朱某和喻某开价2500元1公斤,但李某却表示这货不值这价,只同意出价500元1公斤。最终,李某出2万元买走了其中的12公斤。

喻某提出,这批绿松石刚刚得手,此时大量出手很容易暴露,建议先将绿松石藏在自己老家,等风声过后再处理,朱某后同意了这个建议。

去年6月28日,喻某的妻子突然打来电话,让朱某去她家里看看。朱某原以为是找到了买主,兴冲冲跑去一看,存放绿松石的房屋被人挖了一个大洞,绿松石不翼而飞。朱某当即提出要报案,喻某反对道:“报啥警呢?你报警说什么东西不见了。”朱某认为事情有蹊跷,但由于拿不出证据,只好作罢。

这些绿松石真是被偷走了么?朱某落网后供出了喻某,警方追查,从喻某一个亲戚家中找到喻某藏匿的127公斤绿松石,总价值72万余元。

后悔迟 收赃者身陷囹圄

再来看看收购赃物的李某。据李某交代,他第一次花8000元收购的绿松石,一加工就散成了粉,折了老本。第二次收购的15公斤半成品,警方仅追回5.6公斤,其余的均被他加工出手。第三次花2万元收购的绿松石,其中两块做成观赏石以27000元卖了。

李某后悔地表示:“看到朱某以前也没做过绿松石生意,猛一下子有那么多绿松石,当时就想到那些绿松石来路肯定有问题。”

竹山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被告人朱某、喻某、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朱某作为主犯,喻某、张某作为从犯,应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李某和罗某也均因明知朱某的绿松石是赃物,还予以购买和代为销售,将被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刑事责任。

绿松石,是一种宝石。竹山全县绿松石产品产量占全国同类产品总量的70%,占世界总产量的60%,成为全国乃至全世界的绿松石产品加工生产出口基地。近几年,该县多次发生绿松石盗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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