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绿松石加工经营户入驻国际绿松石城相关政策

2012-12-19
编辑:绿松石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鼓励支持县内外绿松石加工经营户快速入驻国际绿松石城和国际绿松石工业园,加快实现绿松石产业集约集成发展目标,根据《中共竹山县委、竹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绿松石产业发展的决定》(竹发〔2012〕24号)和《竹山县绿松石行业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现将支持绿松石加工经营户入驻国际绿松石城(以下简称绿松石城)和国际绿松石工业园(以下简称工业园)的相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关于财政支持绿松石加工经营户入驻绿松石城和工业园相关措施

县内所有绿松石加工经营户必须按要求入驻绿松石城和工业园从事绿松石加工经营活动。对按期入驻的绿松石加工经营户,由县政府予以奖励支持:

(一)对在县内各金融机构贷款,并用于购买绿松石城商铺、工业园建设厂房,从事绿松石加工经营的商户,由相关金融机构提供证明,经县政府审核确认后,3年内由县政府每年给予贷款利率3个点的补贴。

(二)由县政府从绿松石产业发展基金中安排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先进先补、总额控制的原则,对在绿松石城购置商铺从事绿松石产品经营的商户,给予购置商铺总价款5%的奖励;对进驻工业园的加工户,所建厂房符合统一建筑设计风格、达到规模企业标准(年产值达到2000万元以上)、在2013年12月底以前建成并正常从事绿松石产品加工活动的,由县政府切入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建设投资总额5%的扶持。

(三)入驻绿松石城和工业园的绿松石加工经营户所需人员可免费参加县内绿松石行业技能培训。凡经有效机构培训后获得国家级、省级雕刻师、鉴定师、设计师、拍卖师、评估师等职称的,分别给予职称获得者1-5万元奖励。

二、关于金融支持绿松石加工经营户入驻绿松石城和工业园相关措施

(一)为入驻加工经营户提供单列信贷计划,单独配置人力资源与财务资源,单独客户认定与信贷评审,单独会计核算,构建专业化经营与考核体系,提高融资的可获得性。

(二)争取优先安排入驻加工经营户信贷规模,加大绿松石生产经营信贷投入额度;扩大与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合作范围,拓宽融资渠道,在担保抵押等传统方式的基础上,主动创新多种信贷产品配套支持。积极开办商铺按揭贷款,对入驻绿松石城的绿松石经营业主办理商铺按揭贷款,首付款30%;对以固定商铺作抵押的业主办理最高额循环抵押贷款,一次申报、周转使用、节约成本。

(三)推行绿松石加工经营户联保贷款,由多家绿松石加工经营户组成联保小组,按照联保小组缴存联保保证金的放大倍数向联保成员发放贷款,由湖北省绿松石行业商会等专业组织监督使用,联保成员之间相互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实行多户联保、单户定额、总额控制、责任共担。

(四)积极研究绿松石质押贷款品种,拓宽贷款渠道。

(五)推行助保贷业务,对县政府重点支持的绿松石加工经营户,按担保公司提供保证金的1:5以上比例放大贷款。

(六)对全县绿松石加工经营户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分户建立经济档案,充分了解资金需求,明确专人专班受理绿松石行业申贷业务,简化贷款程序,提高办贷效率,做到快受理、快审查、快审批、快发放。对开户、办卡、电子银行、网上银行等业务实行“一揽子”金融服务系列配套,全力开通绿松石产业金融服务“绿色通道”。 同时,开办出口退税质押贷款业务,鼓励绿松石加工经营户开拓国际市场。

(七)严格执行贷款定价制度,综合考虑借款人类型、担保方式、资金回流率、电子产品运用等多种因素,结合央行贷款基准利率,通过对借款人相关指标进行测算确定贷款利率,并与借款人协商确定利率定价标准,实行不同档次的利率优惠政策,在利率定价实现风险与收益有效平衡的基础上,尽可能实现让利,原则上对入驻绿松石城和工业园的加工经营户贷款一律实行基准利率不上浮,确需上浮的必须报县政府审批。

三、关于税收支持绿松石加工经营户入驻绿松石城和工业园相关措施

由县税务部门对按期入驻绿松石城和工业园的绿松石加工经营户前3年上缴税收中地方留成部分,分年度按照50%、30%、20%的比例额度扶持加工经营户发展。

四、关于部门支持绿松石加工经营户入驻绿松石城和工业园的相关措施

(一)由湖北省绿松石质量检验检测中心负责对全县绿松石产品进行检验检测,对在规定时间内入驻绿松石城和工业园的加工经营户,半年内按照“先送先检、总量控制”的原则,对送检的绿松石产品免收检验检测费用,优先申报使用国家绿松石地理标志和“竹山绿松石”地理商标;对不按要求入驻的绿松石加工经营户,其绿松石产品不予检验检测,不得使用国家绿松石地理标志和“竹山绿松石”地理商标。对未经检验检测进入市场的绿松石产品一律以假冒伪劣产品予以没收查处。

(二)按期入驻绿松石城和工业园的绿松石加工经营户,各项行政性收费全免,服务性收费按物价部门核准的最低标准减半收取,其在绿松石城的绿松石商铺可作为购买绿松石商品的定点商铺,授予“质量信得过商铺”,并加挂“重点保护单位”标示。

(三)县工商部门、税务部门、绿松石产业办为按要求入驻绿松石城和工业园的加工经营户免费办理绿松石特许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相关手续。绿松石产业办全程代办,相关部门协助。

(四)凡不按要求进驻绿松石城和工业园从事绿松石加工经营的商户,相关部门一律不对其有关证、照进行年检,有关证、照到期后一律不予换发。

(五)由工商部门按照统一风格、统一标准、统一材质为入城入园的绿松石加工经营户设计定制室内外标牌,其费用按成本价收取。

(六)在绿松石城设立莲花社区,设置警务室,入城入园绿松石加工经营户户主及其配偶、子女可免费将户口迁移至城关镇莲花社区,其就学、就医、社保等享受与当地居民同等待遇。

五、关于湖北上庸古城置业公司支持绿松石经营户入驻绿松石城的相关措施

由湖北上庸古城置业公司按照销售均价略高于项目建设运营成本,销售单价低于县域市场商业销售价格,向首期入驻的绿松石经营户出售商铺;对首期入驻需租赁商铺的绿松石经营户,其租赁费用给予一定期限减免。入驻绿松石经营户可享受限期内的免费物业管理、广告发布等优惠(具体优惠方案由湖北上庸古城置业公司另行制定)。

在2012年12月底以前签订《国际绿松石城商铺购买正式合同》、2013年4月底以前搬迁入驻并已正常从事绿松石产品经营的商户和在2012年12月底以前签订《国际绿松石城工业园厂房建设正式合同》、2013年12月底以前全面建成并进驻从事绿松石产品加工的商户(其加工的绿松石产品必须在绿松石城交易),在严格遵守竹山县绿松石行业管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均可享受竹山县支持绿松石加工经营户入驻绿松石城和工业园的各项政策。

鼓励支持县内外有意愿从事绿松石加工经营的企业或个人进驻绿松石城、工业园从事绿松石加工经营活动,除享受上述全部政策外,并给予宽松加工经营环境,提供“保姆式”服务。

鼓励各乡镇、各单位积极开展吸引县外客商进驻绿松石城和工业园从事绿松石加工经营的招商引资活动,实行单独考核并给予表彰奖励。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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